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做好我省2024年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2018年修订)》(中税协发〔2018〕020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和规定,河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税协),组织开展2024年度AAA级、AA级、A级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包括晋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等级认定的税务师事务所根据《办法》进行自评,并于2024年6月1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省税协会员管理部,省税协将组织进行实地审核,完成认定程序,确定认定结果。
二、申报资料 (一)申报等级认定的事务所需提供以下材料:
1.承诺书;
2.《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申请表》;
3.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股东决议、验资报告(如无可不提供)等复印件;
4.执业税务师名单(包括注册会计师、律师)(注明资格证书和个人会员证编号);
5.税务师事务所全体职工的劳动合同清单和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
6.上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
7.上年度应缴已缴税金统计表;
8.纳税信用等级、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等级(截图);
9.内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质量控制、人事行政管理等其它制度);
10.2023年度会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11.党组织建设及开展党建工作情况
12.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样表见《办法》附件,没有样表的按正常文件排版。
(二)申请材料装订要求
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包括封面、目录、内容、封底等,按顺序装订成册,初审后报省税协。同时,上述材料扫描成PDF电子文档,每个材料文件名与文件内容一致,所有文件打包压缩为一个文件,文件名为“**税务师事务所**级申请材料”。压缩文件通过邮件发省税协邮箱(hebctaa@126.com)。
三、申报条件 申报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均应达到以下条件方可申报:
AAA级:2023年度经营收入达到750万元(含)以上、三师人数8人(含)以上;
AA级:2023年度经营收入达到450万元(含)以上、三师人数5人(含)以上;
A级:2023年度经营收入达到100万元(含)以上、三师人数3人(含)以上;
以上等级,纳税信用等级应为B级(含)以上,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等级为TSC3级(含)以上。新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纳税信用等级可为M级。
四、现场审核 由等级认定工作小组对申报的税务师事务所完成案头初审后,省税协于6-8月期间组织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考核合格、符合认定条件的,由等级认定工作小组提交协会会长办公会审批。
五、关于已获得等级事务所复查的问题 按中税协相关要求,结合河北实际,对于已获得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需自评,不需上报申请认定材料。中税协和省税协在常规报送资料和行业报表基础上对已经认定的等级事务所进行书面复核,复核指标异常或会费未按时缴纳的需要实地审核并提交相关材料(材料按《办法》中关于等级年检要求提供)。
省税协对已认定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实地抽查工作,实地抽查中,重点检查执业质量和税费缴纳及盈利情况。对符合等级标准的继续认可,对不符合等级标准的取消相应等级称号,并上报中税协。
六、工作要求 (一)事务所上报材料应实事求是,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可靠性负责,不能故意虚夸。
(二)税务师事务所申报等级经营收入以2023年行业报表收入数为基准数,执业注册税务师人数以2023年行业报表人数为准。
(三)联系方式:省税协会员管理部 0311-89632698
附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级认定办法(2018年修订)》(中税协发〔2018〕020号)
河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