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税务师行业年度自律检查暨“四类”违法违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
冀注税协发〔2023〕16号
发布时间:2023-12-01 16:01:14   作者:河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来源:河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税务师行业年度自律检查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中税协发[2023]23号)要求,结合我省税务师行业实际,于8月-10月全面集中开展了自律检查工作,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自律检查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接通知后,税协领导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召开会长专题会议,按照要求研究制定检查方案,部署自律检查工作。同时成立了以会长为组长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全行业发出通知,要求扎扎实实做好该项工作、把专项自律检查作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的重要工作来做,切实重视质量、抓出成效、防止走过场。
       2、制定方案,细化措施
       为了全面落实中税协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自律检查工作,我们制定了《河北省税协“2023年税务师行业年度自律检查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及等级复核检查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各税务师事务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检查的重要性。在自查阶段,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确核实相关情况,达到百分百自查,自查期间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为突出成效我们还要求所有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要把自律检查和等级复核结合起来。在检查阶段,按中税协文件规定不低于10%的抽查比例基础上,我省方案同时还规定所有等级所100%全覆盖。方案还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等做了统一规定。方案同时要求,对违反有关会员管理办法,不履行会员义务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列入当年重点抽查范围。
       3、抓好落实,突出成效
       为了确保自律检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方案安排在自检自纠阶段及时了解情况,掌握自查进度,督促检查自检工作不断深入,自查面达到百分之百。特别是在检查阶段,我们成立了四个检查工作组由副会长带队,检查前专门组织检查人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在实地检查过程中四个检查小组深入70家税务师事务所,认真按照方案要求各项逐一对照,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及时提出建议。
       通过这次检查看,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到位,方案具体,检查人员工作扎实,问题找得准,原因查的清。就检查情况各小组向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做出了专题汇报,对查出的问题分析了原因,提出了整改意见,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检查工作实施情况
       按规定全省应参加自律检查的税务师事务所283户,自查面达到百分之百,重点检查比例实现了不低于10%的抽查比例+全省等级所100%覆盖的要求,共对全省70家税务师事务所进行抽样式检查。
       1、行业自检情况:根据中税协和省税协方案要求,自查达到了百分之百,在自检阶段凡是自查的税务师事务所,都按要求及时、准确的报送了自律检查材料,有问题的税务师事务所也都在自检阶段及时做了整改。
       2、实地检查情况:在实地检查阶段,省税协成立了四个检查小组由副会长带队,深入到11个市对70家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了检查。
       通过自检和检查总体看: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全省税务师事务所100%实现党建入章;行业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制度越来越健全;执业质量进一步提高、涉税专业服务较规范,经营范围逐步拓展,科技含量不断提高;注重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和企业文化建设,整个行业呈现健康有序发展良好态势。
       三、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行业发展势头良好,但在自律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有待解决。
       1、行业管理方面:第一在抽查的事务所中,大多能及时更新事务所变更信息,但仍有个别所存在信息变更不及时的问题;第二绝大部分税务师都能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的课时,但仍有少数税务师存在课时不达标的问题;第三有的在履行会员义务方面存在欠缺,个别会员有欠缴会费的问题。
       2、执业规范方面:检查中,通过听、查、看即听所长汇报、现场查阅档案、翻看工作底稿,发现个别事务所存在工作底稿不统一,仅记录了工作业务的实际流程;编制的工作底稿不完整;规模小,人员少的事务所未能完全执行三级复核和报告签发制度情况;个别合同内容填写不齐全,缺少收费金额、签约人员、签约日期等不完整情况。
       3、内部管理方面:多数事务所建立了事务所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执业质量控制制度、执业风险制度、培训制度、三级复核制度等基本制度,但仍有部分事务所制度不健全、不完整、执行不到位问题。
       四、“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情况
       1、“挂证执业”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涉及到“挂证执业”中存在以下现象:
       未在事务所缴纳社保,未在事务所领取报酬,未在事务所缴纳个税,未发现在事务所做业务的痕迹; 属于“一套人员多套牌子”的集团事务所,职工本人既是税务师、又是注册会计师,在一方缴纳社保。
       2、“无证经营”情况
       我省税协对事务所加入协会的条件除了遵守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要求以外,还需要经过市场监管部门取得营业执照、税务机关办理行政登记取得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方可入会,在这次检查中,未发现无证经营行为。
       3、“虚假报告”情况
       通过与有关方面沟通了解,以及实地检查中比对核实,目前尚未发现事务所出具虚假报告情况。
       4、“网络黑嘴”情况
       经与有关方面沟通了解,同时在实地检查中,尚未发现网络黑嘴。
      五、整改要求
       一是各税务师事务所要对通报的情况进行认真对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是各税务师事务所要按照中税协和省税协自律检查的要求进行回头看,有问题的要彻底整改。在此基础上要建全制度、完善措施、强化自律、规范标准。特别要加强自控机制建设,做到自我监督,自我控制,自我预警,切实提高自律管理水平。
       三是各税务师事务所要将整改和建章立制情况,年底前反馈省税协,省税协将视情况在适当时间进行抽查。

 




河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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