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行业自律监督管理责任清单》(中税协秘发〔2025〕79号,以下简称《责任清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责任清单》全面落地、取得实效。
一、自律是行业生存的基石,自律监督是行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各事务所要组织全员认真学习《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界限与履职要求,并将自律、责任融入日常执业全过程。
二、中税协制发的《责任清单》明确了事务所法定代表人、税务师和从业人员各自的自律监督管理责任,特别提出了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是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因此要求法定代表人要认真负起责任,切实履行好自律管理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在从业过程中将《责任清单》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省税协将进一步加强自律监管工作,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抽查等方式,指导监督单位会员落实《责任清单》。对不履行会员义务或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相关结果记入诚信档案并定期公布失信名单,共同营造依法合规诚信执业氛围。
四、各事务所要在3月31日前将学习《责任清单》情况上报省税协(会员管理部)。电子版发送至Hebctaa@126.com。
以上通知在报送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税协会员管理部联系:联系电话:0311-89632698
附件:关于印发《税务师行业自律监督管理责任清单》的通知(中税协秘发[2025] 79号)
河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6年1月12日